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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主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公司的重要合同系指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利润有重要影响的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本公司与各有关当事人签署的主要合同如下:
1、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
- (1)《综合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
- (2)《委托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 (3)《土地租赁合同》、
- (4)《资产收购协议》、
- (5)《采矿权转让协议》、
- (6)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 (7)《委托销售合同》,详见本招股说明书"十、发行人情况"部分。
2、《股票承销协议》
2000年8月31日,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对本次股票发行有关承销事宜作出规定。
3、《不竞争承诺》
2000年12月22日,为避免盘江煤电集团利用控股地位从事同业竞争,盘江煤电集团作出不竞争承诺,对于在今后的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问题,盘江煤电集团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4、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1)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短字第20001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万元,利率为4.87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0月9日。
(2)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短字第20002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利率为4.87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1月11日。
(3)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中字第20003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利率为4.9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9月2日。
(4)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中字第20004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利率为4.9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5月6日。
(5)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中字第20005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00万元,利率为4.9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9月8日。
(6)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中字第20006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利率为4.9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9月28日。
(7)2000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盘县特区支行签订2000年中字第2000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利率为4.95‰,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0月18日。
以上借款都由盘江煤电集团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相应的保证合同。
上述重要协议中,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内容,上述协议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在上述协议项下的本公司已经承担或将要承担的义务与公司依据其他协议承担的义务并无冲突。
(二)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事件。公司董事会成员也没有受刑事追究或涉及重大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情况。本公司也没有可以预见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或者行政处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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