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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本
1、本公司注册资本25,130万元,计总股本25,130万股,均为发起人认购股份。
2、公司股本形成过程:
本公司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9]140号文批准,由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防城港务局、贵州煤炭实业总公司等七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10月29日正式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25,130万元。
在发起设立过程中,盘江煤电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以其下属的的火铺矿、老屋基矿、老屋基选煤厂及山脚树矿、月亮田矿的两个选煤车间经评估并被财政部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共计35,432.75万元作为出资,按67.734%的折股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24,000万股,其他发起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防城港务局、贵州煤炭实业总公司等七家单位均以现金方式按相同折股比例认购盘江精煤的股份分别为280万股、270万股、200万股、150万股、100万股、80万股、50万股,共计1,130万股,性质为国有法人股。1999年10月22日,经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99)黔会验字第08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发起人股本金已全部到位,计股本25,130万元,资本公积11,971.082万元。
3、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
出资额(万元) |
股份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发起人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盘江煤电集团
国有法人股-其他法人 |
37,101.082
35,432.750
1668.332 |
25,130
24,000
1,130 |
100.00
95.50
4.50 |
总股本 |
37,101.082 |
25,130 |
100.00 |
4、本次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若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则发行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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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
发行后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国有法人股 |
25,130 |
100.00 |
25,130 |
67.68 |
社会公众股 |
- |
- |
12,000 |
32.32 |
总股本 |
25,130 |
100.00 |
37,130 |
100.00 |
5、超过面值缴入的资本及其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7,1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计人民币37,130万元,采取溢价发行方式。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面值缴入的资金为57,806.49万元,将按照有关规定全部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转增股本。
6、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总额、总股本及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 净资产总额(万元) 总股本(万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 37,544.26 25,130 1.49
发行后 107,350.75 37,130 2.89
7、公司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份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盘江煤电集团 |
35,432.750 |
24,000 |
95.50 |
中煤集团公司 |
413.392 |
280 |
1.11 |
贵阳特殊钢公司 |
398.628 |
270 |
1.07 |
福建省煤炭集团 |
295.280 |
200 |
0.80 |
贵州省设计院 |
221.460 |
150 |
0.60 |
重庆设计院 |
147.640 |
100 |
0.40 |
防城港务局 |
118.112 |
80 |
0.32 |
贵州煤炭公司 |
73.820 |
50 |
0.20 |
合 计 |
37,101.082 |
25,130 |
100.00 |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均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9、股票回购
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经股东大会同意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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